兴仁市潘家庄镇母猪山地质灾害应急排险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量:15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兴仁市潘家庄镇母猪山地质灾害应急排险治理工程“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仁市潘家庄镇母猪山地质灾害应急排险治理工程
二、项目概况:
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由于母猪山周边煤矿不同时期初采和复采层叠交错,导致工作区一带山体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地面裂缝、地面塌陷等造成岩体不同程度损坏、土地资源破坏,浅层地下潜水及地表水漏失造成水资源破坏。为此,贵州峄兴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兴利煤矿投资开展兴仁市潘家庄镇母猪山地质灾害应急排险治理工程,工程占地面积为153.1120hm2;工程内容为表土堆场和弃渣场治理,核心治理区清危排险工程,台阶坡面排水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施工场地淋溶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渣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区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环评要求先行新建管道排水相关工程以及菜子田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核心治理区淋溶水经排水泵抽排至兴利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表土堆场淋溶水自流排入兴利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堆渣场区淋溶水经排水泵抽排至新建的原菜子田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施工生产区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施工生产区内的化粪池预处理,然后排入兴利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废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为施工防尘洒水。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剥离表土临时放置在表土堆场堆存,用于生态修复覆土;开挖回填后剩余的土石方运至堆渣场堆存;在表土堆场、堆渣场下游设置排水沟,堆渣场下游设置挡土墙。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施工机械维修会少量废机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暂存,环评要求在施工生产区设置危废暂存间(5.0m2,防渗处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4、设备噪声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4j5OjFG2qjxh1hntkewWw 提取码: 3z4b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2日~10月23日
纸质文件查阅方式: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办公室。
(1)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峄兴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兴利煤矿
联系地址:兴仁市潘家庄镇
联系人: 潘工 电话:1518609570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重庆山合田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5885078427
邮箱:4151157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