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刀坝白京岩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8 浏览量:9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印江刀坝白京岩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印江刀坝白京岩风电场项目
建设单位:大唐(印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3.26公顷,采用11台单机容量为4.5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6 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安装容量80MW,风机叶轮直径195m、轮毂高度110m。本项目分为北、南两个区,即第F1至F9台风力发电机组划分为北区风电场,第F10至F17台风力发电机组划分为南区风电场,共分为4回集电线路,命名为A回路、B回路、C回路、D回路,风电场内采用电缆直埋,北区至南区集电线路的采用架空线路方式。工程等别为I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新建17台风机机组;17台箱变;新建30千伏集电线路45.5km用于风机机组之间、风机机组及升压站之间电力连接,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11.2km,用于南、北两区电力连接,地埋线路路径长34.3km用于风机机组之间电力连接;新建110千伏升压站1座;项目共修建20.71km检修道路,共计其中改扩建8.10km,新建12.61km。
本工程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主体工程建设完成,2025年12月投入试运行。
本次调查对照《印江刀坝白京岩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四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按规定以验代评,纳入验收管理。本工程无重大设计变更。
公示内容:印江刀坝白京岩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观胜;联系电话:18985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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