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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青杠塘镇羊蹄坝铅锌矿3万t/a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0 浏览量:9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绥阳县青杠塘镇羊蹄坝铅锌矿3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绥阳县青杠塘镇羊蹄坝铅锌矿3t/a项目

二、项目概况:

绥阳县青杠塘镇羊蹄坝铅锌矿3t/a项目(以下简称“羊蹄坝铅锌矿”)为扩建矿山,位于绥阳县城北东,方位为 13°,矿区距县城的平距约54km,行政区划隶属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青杠塘镇所辖,属于绥阳县广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属下矿山之一。根据20208贵州省自然资源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200002010123120099861,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坐 标圈定,矿区面积为1.6051km2开采矿种为铅矿、锌矿,生产规模3万吨/,整合后的矿区范围内无其他矿权设置。

设计生产能力3t/a矿井服务年限6a。项目总投2000元。矿井建设用地总规模1.543hm²。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渣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废气以及有组织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设备等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产生的废石等生产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和机修危废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矿山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工业场地、废石临时堆场、施工道路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场半封闭棚架式,地面筛分设备、卸载站密闭处置在储矿场及装车场、废石临时堆场四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并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后,产生的扬尘较少;并在储矿场和装车场地四周种植绿化林带降尘,可满足场界控制点TSP最大浓度不超过1.0mg/m3的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环评要求维护运行好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井筒及井巷施工过程中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废水,进入矿井水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作为施工用水、施工场地防尘用水等,剩余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头道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少量食堂污水和日常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作场地绿化用水和道路防尘洒水等,剩余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头道河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矿井水评价要求采用评价要求采用调节(加碱)+曝气+混凝沉淀(加PAC+胶羽(加PAM+沉淀+污泥浓缩+部分消毒”工艺处理。规模84m3/h(2064m3/d)。生活污水和机修废水采用一体化设备进行处置,规模1.5m3/h(36m3/d),工业场地冲刷水设置30m3水池,废石临时堆场下游设置淋溶水池一座,容积15m3,将淋溶水收集后,泵提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外排。

3、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掘进废石排入废石场内;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山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废石定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泥掺入原外售,少量危废单独收集,委托处置;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后外运。

4、设备噪声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山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场地内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工业场地内压风机、水处理站泵类、通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同时承担矿井运输的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场地各噪声源声值为90dBA~100dBA),主要采取减震、消声等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绥阳县广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青杠塘镇绥阳县广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接待处

联系人:莫  

联系电话:1376818238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贵州黔飞鹰地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985110315

联系邮箱:610684836@qq.com

3)截止日期

202110月20~11月4日

3)纸质文件查阅方式

纸质文件查阅方式: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青杠塘镇绥阳县广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场地办公室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绥阳县青杠林镇羊蹄坝铅锌矿(扩建)项目公示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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